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关于举办妇联儿童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研修班的通知

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关于举办妇联儿童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研修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儿童工作部:
  为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妇联系统儿童工作者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认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儿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提升妇联儿童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经请示书记处领导同意,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定于2011年9月举办“儿童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1年9月19日-23日,会期四天。9月19日报到,9月23日返程。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委党校学一楼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银峰路2号(宝林寺旁边)
  二、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精神,探讨妇联儿童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独特
  作用,交流各地妇联儿童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的经验,研究提出妇联儿童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的思路和重点。同时,征求对《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召开妇联系统网上家长学校年会,考察广东省儿童工作现场。
  三、参会人员
  1、各省区市妇联儿童工作部部长1人,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儿童工作负责人各1人,特邀代表若干;
  2、全国网上家长学校、各省及部分市级网上家长学校负责人1-2名(食宿费自理);
  3、各省推荐1名与儿童工作密切合作的社会组织代表参会;
  四、会议有关事项
  1、请各地儿童工作部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落实参训人员,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研修班顺利开班。
  2、全国网上家长学校、各省及部分市级网上家长学校负责人培训费由主办方负责,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由本单位负责。其他学员食宿费、培训费由主办方负责。
  3、请各地妇联儿童工作部于2011年9月7日前将报名回执报至广东省佛山市妇联。网校人员将报名回执报至全国网上家长学校。
  五、联系方式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