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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


各中央企业,委直属单位、直管协会: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1]30号,附件1)要求,现就中央企业、委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推荐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科协发组字[2011]30号通知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中国科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且已分配推荐名额的学会、协会、研究会不再参与推荐)。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审核,并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报送。

  三、请于2011年8月26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国资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电子材料报送

  通过中国科协网站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kjj.cast.org.cn)向国资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传《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及附件材料,上传的电子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各推荐单位可按照《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系统用户使用手册》中的“候选人操作说明”进行填报,注册密码见本通知纸质版。

  (二)书面材料报送

  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请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

  1.《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1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29份;

  2.有关证明材料12份(装订成册):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非涉密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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