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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爱牙日”活动的通知


  三、结合医改,推动口腔保健宣传进社区、进家庭

  为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1年,卫生部把口腔保健纳入了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内容中。各地要结合这一有利时机,把“爱牙日”主题宣传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结合,把口腔保健知识送进家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口腔专业医疗机构要以“爱牙日”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口腔保健技术指导,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提供健康教育材料,举办健康讲座和咨询等活动,提高基层人员口腔保健服务能力,共同把口腔健康宣传带进社区和家庭,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任务的落实,为儿童提供合格的基本口腔保健服务。

  四、推广综合干预措施,切实加强儿童龋病防治工作

  采取综合干预措施是预防儿童龋齿的最有效途径。各地要积极推广口腔预防适宜技术,组织开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龋齿早期充填,在低氟和适氟地区开展局部应用氟化物防龋等综合干预项目。中西部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地区要结合“爱牙日”活动的开展,引导适龄儿童和家长自觉参加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儿童受益。

  为便于各地开展全国“爱牙日”活动,2010年卫生部制作下发的3部公益广告光盘今年各地继续使用,近期卫生部还将统一制作2011年“爱牙日”宣传材料并免费发各地。各地要积极协调,在电视台、移动传媒等公共媒体上播放公益广告,并把宣传材料张贴到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及其他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确保公益广告和宣传材料的使用效率及覆盖面,让口腔健康知识宣传深入到尽可能多的家庭。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今年“爱牙日”活动总结报送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联系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刘晓亮

  联系电话:010-68792651

  传真:010-68792342

  附件:2011年全国“爱牙日”活动主题和主题信息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附件:
2011年全国“爱牙日”活动主题和主题信息

  一、活动主题

  主 题:健康口腔,幸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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