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附件2
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 速算
扣除数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1
| 不超过15000元的
| 不超过14250元的
| 5
| 0
|
2
|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 10
| 750
|
3
|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 20
| 3750
|
4
|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 30
| 9750
|
5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79750元的部分
| 35
| 14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