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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关于召开“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科研条件领域项目需求入库评审会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关于召开“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科研条件领域项目需求入库评审会的通知
(国科财便字[2011]140号)


各项目申报单位、申报负责人:

  为做好“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科研条件领域项目需求入库评审工作,定于2011年8月9日-13日召开答辩评审会。现将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本次受理的项目入库评审全部采用视频评审方式进行。
  2.答辩采取属地化原则。视频方式答辩的项目分别安排在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所在省(区、市)、新疆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室参加答辩。
  3.每个项目的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安排将电话通知各项目申报人,并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上发布,视频答辩的项目还将通知相应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具体视频答辩地址由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在其网站公布。
  请及时关注科技部网站和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网站,并提前主动与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答辩要求
  1.评审专家将就项目的重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判。评审会统一安排评审专家审阅项目推荐书和PPT介绍材料,并在答辩过程中就上述评审内容进行提问。
  2.每个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25分钟,其中项目申请人汇报时间为15分钟(由答辩人自行播放PPT文件),回答专家提问时间为1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委提问。如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的答辩。
  3.视频答辩人员应按照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提前报送PPT文件。
  4.请视频答辩人员按照答辩时间安排提前1小时抵达指定的视频答辩地点,服从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
  6.请参加视频答辩的答辩人提前一天与当地科技厅(局)联系人取得联系,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如未能按时参加答辩,将视为自动放弃评审,不再另行安排答辩评审。

  三、视频评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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