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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室内展的通知

  3、规格: 中国画及书法作品:69*138cm(四尺),竖幅为宜;其他画种:不超过1.2米。所报作品需自行装裱。
  (五)摄影展数量、规格及要求
  1、数量:每个城市(机构、企业、个人)5件以内。
  2、内容: 作品要以近30年来城市建设成就及园林风貌为主题。必须是参赛选手本人作品。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所有作品组委会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复制,在宣传资料上使用,如报刊、杂志、招贴、出版物等),不另行支付稿酬;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粘贴成一体),谢绝后期ps处理;提交作品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以及拍摄时间、地点等简要拍摄说明,本次参展作品原则上不退稿。
  3、规格:请于2011年8月19日前提交7-10英寸照片参加评选,照片不需装裱,同时提交作品的电子版光盘(JPEG或TIFF格式均可,每幅照片不小于2兆),以便组委会统一排版展览。
  七、奖项设置
  插花展: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盆景展: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赏石展: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书画展: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摄影展: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具体评奖办法和奖项数量将另行公布。

  附件3:
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室内展参展回执表

参展城市(机构)

              (盖章)

联系地址(邮编)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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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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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经济社会成果

园林绿化成果

参展面积:(   )      ㎡(10㎡以内)

插花展

参 展:(  )      件(5件以内)

不参展:(  )

盆景展

参 展:(  )      件(5件以内)

不参展:(  )

赏石展

参 展:(  )      件(5件以内)

不参展:(  )

书画展

参 展:(  )      件(5件以内)

不参展:(  )

摄影展

参 展:(  )      件(5件以内)

不参展:(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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