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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工业通信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工业通信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工信明电〔20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政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部直属各单位:
  7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针对当前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决定采取坚决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苗圩部长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及时传达了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要求各级工业通信业管理部门,坚持走科学发展的道路,坚持以人为本,处理好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工业通信业管理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并就各地工业通信业做好贯彻落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强调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工业安全生产指导管理责任
  (一)密切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安全监管部门已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加强政策引导,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对于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要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整改,并根据行业管理职责,依法在立项审批、融资、招投标、进出口、技术改造、从业资质、股票上市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
  各地要落实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为重点,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改造投入、抓好一线班组长培训、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加大对行业准入标准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要深刻总结每一次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企业的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坚决淘汰安全条件差的企业、难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能力、职业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设备,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指导管理能力建设。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充实管理力量,配备必要条件,加强行业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健全部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重点行业(领域)工作任务和分工,提升指导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向基层延伸。
  二、强化民爆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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