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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叶收购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叶收购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烟办综〔2011〕367号)


各有关省级局(公司):

  自2008年以来,各级烟草专卖局(公司)大力宣传贯彻《烟叶收购管理规程(试行)》(国烟办综〔2008〕187号),烟叶收购管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为加大烟叶等级质量管理力度,有效配置烟叶收购管理资源,充分发挥基层烟站的收购管理功能,国家烟草专卖局将烟叶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工作规范与烟叶收购管理规程予以合并,形成《烟叶收购管理规范》,现将印发给你们,《烟叶收购管理规程(试行)》(国烟办综〔2008〕187号)同时废止。请你们按照《烟叶收购管理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流程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严格监督考核,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提升基层管理水平。

  附件:《烟叶收购管理规范》

二O一一年七月四日

烟叶收购管理规范





二○一一年六月

前 言



  《烟叶收购管理规范》共三分部分:
  --第1部分:基本规定;
  --第2部分:把烟收购;
  --第3部分:专业分级散叶收购。

第1部分 :基本规定

1 总则

  1.1 为了坚持烟草专卖法立法宗旨,维护国家、烟叶种植主体和消费者利益;保障烟叶收购秩序,提高烟叶收购管理水平,促进烟叶收购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范。
  1.2 本部分适用于地市级公司对烟叶收购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1.3 本规范体现了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以及增强顾客和烟叶种植主体满意的宗旨。

2 收购组织管理

  2.1 基本规定
  2.1.1企业应建立收购管理体系,确保烟叶收购有组织,有计划,规范操作。
  2.1.2组织结构应体现分工协作、责权统一、高效精简的原则。
  2.1.3科学设置岗位,各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2.1.4应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并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考核、评价。
  2.1.5收购过程的实施与监管部门必须严格分开,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2.2 各级组织的职责
  2.2.1地市级公司职责
  a)制订烟叶生产收购经营政策、制度;
  b)分解本地市烟叶生产收购计划并组织落实;
  c)负责本地市烟叶收购合同的管理;
  d)制订本地市烟叶生产收购方案,负责全市烟叶生产收购管理工作;
  e)负责本地市烟叶工作站建设规划,协助基层部门做好烟叶工作站建设工作;
  f)负责本地市烟叶生产收购物资的采购与管理;
  g)负责本地市烟叶收购资金的计划与管理;
  h)负责烟叶收购仿制标样的制作;
  i)负责本地市烟叶收购等级质量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
  j)负责本地市烟叶仓储、调运管理;
  k)负责本地市烟叶生产收购信息网络的建立与运行、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l)负责制订本地市烟叶生产收购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2.2县级分公司职责
  a)配合上一级公司制订有关烟叶生产经营政策、制度;
  b)负责烟叶工作站的制度建设与管理;
  c)分解本县烟叶生产收购计划并组织落实;
  d)负责本县烟叶收购合同的管理;
  e)制订本县烟叶收购实施方案,负责本县烟叶收购管理工作;
  f)负责落实本县烟叶工作站建设工作;
  g)负责本县烟叶生产收购物资的供应与管理;
  h)负责本县烟叶收购资金的计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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