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举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的通知
(建办厅函[2011]41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2011]16号),定于2011年8月下旬和10月下旬,委托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在兰州市、成都市分别举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和《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分析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思路和措施。
二、培训内容
(一)学习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政策法规;
(二)总结交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法和经验;
(三)研究讨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工作难点;
(四)讲解研讨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包括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若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设市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四、授课人员
国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和专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高等院校相关专业领域的教授和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