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粮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纺集团有限公司要发动当地和所属的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和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完善和改造硬件设施,与当地教育部门一起开发节粮教育的活动方案,制定组织工作方案,使之符合上述要求。
符合开展节粮教育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在当地教育部门的支持下,成为当地社会实践资源单位,向教育部、国家粮食局申报,经教育部、国家粮食局审核后命名为全国社会实践基地。
第一批全国中小学爱粮节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申报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7月底止,各省级粮食部门会同当地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申报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分别向国家粮食局和教育部申报(申报表附后),并附上实践基地开展节粮教育活动方案和组织工作方案。由国家粮食局和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命名、挂牌。各地在申报中不清楚的具体事项可与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和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联系。
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
联系人:张琳悦 安海东
电话:010-66094263 66094285
传真:010-66094263
E-mail:zly100602@163.com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联系人:王婷婷
电话:010-66096412
传真:010-66097873
E-mail:xwc6412@126.com
附件:中小学爱粮节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粮食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中小学爱粮节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表
基地名称:
负责人:
| 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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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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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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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展示开放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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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开放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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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为中小学生活动提供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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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包括正式对外开放的时间,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以及平均每年开放的天数、参加活动的人数、活动效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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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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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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