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组织工作的函
(国科财函〔2011〕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年)》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提高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央财政设立了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以下简称专项)。
为做好2011年度专项项目组织工作,保证项目质量,依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11]352号),现就2011年度项目组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关于专项支持范围
(一)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主要支持已突破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通过集成研究和应用开发,形成能够在世界上有特色、有影响的科学仪器设备。
(二)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主要支持国家科技计划(专项)或其他渠道已形成的,对相关科学研究、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的工程技术、产业化技术和应用开发。
(三)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含核心基础器件)的开发。主要支持市场上虽已有成熟产品,但能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设备产业技术等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通用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和应用;支持科学仪器设备共性、核心关键部件的开发和应用。
(四)其它重要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主要支持一些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等关键核心领域受制于人的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或其他重要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
二、关于项目组织部门及组织要求
(一)专项组织部门及推荐项目数。专项实施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开的方式,初步选择一些中央部门(机构)作为试点项目组织部门,并选择工作基础好、示范性强的地区(中关村、张江、东湖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江苏省)纳入专项试点范围。同时,专项项目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具体如下:
1.教育部、中科院:各10项
2.工信部:5项
3.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北京、上海、湖北、江苏等8个部门(地区):各4项
4.水利部、农业部、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等4个部门:各2项
(二)项目组织要求
1.项目组织部门要重视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工作,认真研究本部门、本地区科学仪器设备发展方向和重点,制定工作规划,并组织力量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2.按照《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明确组织部门和项目牵头单位的职责,落实项目组织、实施及监督各项管理规定。
3.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在进行评审论证的基础上择优限项向科技部推荐项目。项目组织部门在具备条件时,应当积极采取网络视频评审等方式,促进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关于项目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项目推荐材料采取网上提交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项目牵头单位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网址为http://program.most.gov.cn/。
(二)注册成功后项目牵头单位登陆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
(三)网上提交成功后,将网上生成的项目实施方案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组织部门。
涉密项目不得上网申报,须根据项目推荐书格式离线填写,打印装订,一式十份,其中一份正本,九份副本。
(四)项目组织部门对本部门(地区)所组织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五)请项目组织部门于2011年8月25日前,将正式推荐函、项目清单(纸质及光盘Excel文件格式)及项目实施方案(一式十份,其中一份正本,九份副本)一并报送科技部。另外,《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建议书》供项目组织部门在项目组织中参考使用,不必向科技部报送。
(六)请项目组织部门在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初步组织编制项目预算申请书。具体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一)业务咨询
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孙增奇 010-58881681 58881698(传真)
郑 健 010-58881622 tcs_tjc@most.cn
财政部教科文司
王 佳 010-68551316
(二)项目材料受理地点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100862
联系人:鞠维刚 010-58881161 石 蕾 58881467
附件:1.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建议书(参考)
3.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预算申请书(参考)
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财政部教科文司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项目申报编号(系统自动生成):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项目名称:
组织部门:
牵头单位:
项目负责人:
应用单位:1.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 年 月
编 写 说 明
1.本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组织部门组织编写,由项目牵头单位会同应用单位等任务承担单位具体编制。
2.编写要求:
(1)符合《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立项要求。
(2)总体目标完整、集中、明确、可考核,要充分考虑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
(3)拟研制的科学仪器设备及其应用方案应具有较明显的创新性,任务设置合理;
(4)技术路线清晰、技术关键点与创新点明确;
(5)配套条件落实,统筹考虑项目、人才、基地的持续发展;
(5)管理措施具体,项目的管理方式等符合项目的特点;
(6)经费预算根据充分,支出合理符合有关规定,配套经费落实。
(7)相关证明文件等附件齐全。
3.本项目实施方案涉及到外文缩写要注明全称。
4.本项目实施方案文本采用A4幅面纸,4号仿宋体字打印,标题用4号黑体字打印,一式十五份,由项目组织单位盖章后报科技部,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5. 本项目实施方案同项目任务书(预算书)一起作为项目中期检查、验收及后评估的依据。
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申报编号
| (系统自动生成)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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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型
(单选)
| ○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
○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成果的工程化
○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
○科学仪器设备关键部件
○其他重大科学仪器设备
|
仪器分类
| □分析仪器 □物理性能测试仪器 □计量仪器 □电子测量仪器
□海洋仪器 □地球探测仪器 □大气探测仪器 □天文仪器
□医学科研仪器 □核仪器 □特种检测仪器 □工艺实验设备
□激光器 □其他
|
仪器主要应用领域
| □信息 □生物和医药 □航空航天 □先进能源 □新材料
□先进制造 □资源环境 □海洋 □现代农业 □现代交通
□公共安全 □其他
|
相关工作是否前期已获得其他科技计划(专项)支持
| ○有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973计划 □863计划 □国家支撑计划
□基金委科学仪器基础专款 □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基金委)
□中科院仪器研制专项 □其他 (可多选)
○无
|
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以及重大需求的支撑服务情况
| ○有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973计划 □86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家重大工程: (工程名称)
□重大民生问题: (填写名称)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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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组
织
部
门
信
息
|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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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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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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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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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 名
|
|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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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
项
目
牵
头
单
位
信
息
| 单位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所在地区
|
| 单位性质
| □科研院所 □高等学校 □企业 □其他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项目行政负责人
| 姓 名
|
| 性 别
|
| 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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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
联系人
| 姓名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职称/职务
|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手机均要填写)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身份ID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职称/职务
|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手机均要填写)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 身份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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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分解及承担单位
(一般不超过15项)
| 任务名称
| 承担单位
| 工作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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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器研发 ○应用开发
|
|
| ○仪器研发 ○应用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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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器研发 ○应用开发
|
|
| ○仪器研发 ○应用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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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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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结束时间
|
| 实施年限
| 年
|
经费预算
| 万元
| 申请专项拨款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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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财政拨款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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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有货币资金
| 万元
|
其他资金
| 万元
|
总体目标
(限300字)
| |
仪器开发方案
(含创新点及拟攻克的关键技术)
(限500字)
| |
应用方案
(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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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化和产业化示范方案
(限200字)
| |
考核目标及
技术指标
(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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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人才、基地
统筹(300字)
| (重点阐述项目的实施对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基地建设的促进作用及后续持续发展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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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知识产权分析
(300字)
| (重点阐述获取知识产权的类型、数量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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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日期
| | 专家组长
| |
专家论证意见
| (试点项目组织部门组织论证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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