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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印发2006年度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建设标准与验收规范的通知

  污水处理中心需配置:污水处理池、进水泵、水下曝气机、微孔曝气机、自控系统等设施设备。
  中水处理站需配置:调节池、清水池、操作间、潜污泵、清水泵、空压机等设施设备。
  设备的采购应本着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原则进行,优先采购符合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且在同等设备中排名位于前列的知名品牌设备。

  附件5
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项目建设标准

  一、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项目建设内容
  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冷藏、冷冻设备设施建设,与冷链系统项目建设分属不同项目,在建设位置上,冷链系统项目不应建设在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内部。
  (一)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内容
  1、土建工程。包括:地基、仓储、办公、供电、供水、设备用房、消防、装卸平台、停车场等基建工程、给排水工程。
  2、储藏库。冷库(温度:一30℃-10℃,包括:冷却物冷藏间和冻结物冷藏间)和常温库(正常温度)以及立式储存架(箱、柜)
  3、与冷库配套的制冷系统及与之配套的循环水和电气控制系统。包括制冷设备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和控制装置等。
  4、分捡、装卸工具。包括:升降电梯、叉车(升降叉车、平动叉车),分捡线,手持终端、分装箱等。
  5、运输工具。包括:冷冻、冷藏食品用配送车辆、传输机械等。
  6、通讯及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配送中心内部的商品库存信息管理系统、车辆调度系统等软件以及服务器、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
  7、电力系统。包括用于储藏库照明、分捡、装卸、信息系统、计算机、传真机等设备运转的电力系统。
  8、其它设备设施。
  (二)冷链系统建设内容
  1、冷库(含气调式冷库,包括冷却物冷藏间、冻结物冷藏间和冷藏加工间)及相关的制冷系统及与之配套的循环水和电气控制系统。
  2、农产品冷藏、冷冻食品配送运输车、冷藏配送集装箱等低温运输工具。
  3、零售终端(超市门店)冷藏、冷冻陈列柜、制冰机和小型冷库。
  4、其它制冷设备。
  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项目建设标准
  (一)总体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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