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关于印发2006年度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建设标准与验收规范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印发2006年度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建设标准与验收规范的通知
(商建发[2006]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保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和改造项目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商务部组织制订了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建设标准(见附件1-5)与验收规范(见附件6),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建设标准与验收规范,指导并督促有关市场和企业做好建设和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和落实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内完成。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完善后的项目建设标准与验收规范,搞好项目验收工作。对当年未能如期完成以及验收结论为“整改后再验收”或“不通过”的项目,商务部将采取批准顺延、取消实施项目以至取消承办单位资格等方式予以调整。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商务部报告。

  附件:1.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标准
     2.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安全监控中心建设标准
     3.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标准
     4.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标准
     5.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项目建设标准
     6.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规范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标准

  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由农产品电子交易结算可追溯子系统和农产品信息实时发布子系统构成。
  一、基本功能要求
  (一)逐步实现凭IC卡进行交易资金结转,最终达到无货币电子化结算,结算系统与银行进行无缝对接的目的。
  (二)结算系统能实时记录农产品交易信息(品种、数量、检测结果、等级、价格、产地、销地、成交日期与时段),形成可追溯档案。
  (三)农产品交易信息和检测信息通过局域网的终端机进入主服务器,市场可通过LED显示屏、触摸屏、门户网站等方式发布有关信息。
  (四)购销双方可通过IC卡在交易现场实现交易结算或通过网络进行交易信息查询和资金查询。系统与计算机网络平台实现无缝连接,具备授权方查询和农产品质量溯源功能。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