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着力抓好汛期地质灾害监测和防范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的动态排查、巡查、复查和核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应急演练工作,切实搞好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防避让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要突出抓好汶川、玉树等地震灾区、三峡库区以及东南季风影响区、西南山地丘陵区、西北黄土区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队伍深入一线驻守,及时指导地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千方百计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要不断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研判趋势、谋划布局,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五、切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要认真落实《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安排足够力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切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主动做好信访问题处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发现有进京上访苗头的,各地要迅速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把上访群众稳控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旦发生进京到部上访,特别是发生多人上访围堵部机关的情况,相关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要立即到京,共同做好劝返接回工作。
六、突出搞好办公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要突出办公场所等重要部位,严格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安全措施,确保装备、人员、措施到位,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争创中央国家机关平安单位。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汛、防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发现的薄弱环节要及时加强,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整改。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加强安保力量,增加夜班巡查频次,为巡查人员配备必要的通讯和防护装备。要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要坚持领导带班,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确保联络畅通,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并依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决不允许瞒报、迟报、漏报,没有重要突发情况也要按照规定按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