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下,根据本地资源环境条件,因地制宜地提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措施,将其列入“十一五”地方城乡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建设规划。
(二)完善管理机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研究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法规、标准及政策等形成再生资源回收促进体系。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多种形式的回收市场管理措施,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三)加强网络建设。一是要加强基层回收网点的建设。合理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是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基础工作。首先,要引导回收企业在城市和乡镇社区设立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器、统一车辆、统一管理、经营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分散在社会各角落的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再生资源;其次,在回收站点与集散市场之间,设立具备一定规模的回收分拣站,集中各站点回收的各类再生资源,进行分类和初加工。二是要加强集散市场建设。集散市场是再生资源由回收为加工利用的中间环节,是集中回收分拣、简单分类加工、配置资源流向的集散地。各地要以改造、规范、提升现有集散市场为主,新建为辅,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集散功能分明、科学有序的再生资源市场体系。市场的设立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保的要求,与居民区相对隔离,且便于运输,具有一定的规模;应同时具有储存、集散、初级加工、交易、信息收集发布等功能。
(四)加快龙头企业发展。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要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作用,依靠龙头企业按市场规律收编和规范个体经营户和个人。积极引导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在社区内设立回收站点,采取上门及网上收购等多种方式进行回收。同时,龙头企业要以资本或生产为纽带,以整合网络资源为基础,以建设项目为核心,以标准化和规范化为手段,以资源化和无害化为目标,有步骤地实施回收体系建设。
(五)加强宣传培训。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要大力宣传我国面临的资源和环境的形势,宣传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的重要意义,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使全社会都来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要加强对基层收购人员及管理人员从业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教育从业人员端正经营思想,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回收的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