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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91号――关于注销奎屯松本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1年第91号)


关于注销奎屯松本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对奎屯松本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的2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注销原因

1

奎屯松本工贸有限公司

食品用塑料容器

QS65-10201-00678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2

新疆百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食品用塑料容器

QS65-10201-01268

不再生产许可产品,企业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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