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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翟椿萍等美国好莱坞歌舞团演职人员到内蒙古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翟椿萍等美国好莱坞歌舞团演职人员到内蒙古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954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内文市字〔2011〕2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内蒙古金鹰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邀请翟椿萍等美国好莱坞歌舞团演职人员一行10人,于2011年6月29日至7月25日来华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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