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改革的指导意见
(银监办发〔2010〕316号)
各银监局,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二类支行是我国邮政储蓄管理体制改革的特殊产物。所谓二类支行是指由邮银双方共管,即邮储银行负责业务指导,邮政企业负责具体业务经营并拥有人财物控制权的支行。为深化邮储银行改革,加快理顺二类支行管理体制,提高“三农”服务水平,现就二类支行改革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改革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通过适当迁址、保留和变更为代理营业机构等方式,积极稳妥推进邮储银行二类支行改革,实现邮储银行二类支行与邮政企业之间人财物分开,理顺管理体制,优化网点布局,明确归属关系,划清风险和管理责任。二类支行改革后将基本保持现有同业竞争格局不变,并明显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和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强支行可持续发展后劲。
(二)基本原则。一是理顺管理关系,明确风险责任。按照国务院邮政体制改革方案邮银分开的思路,解决邮储银行与邮政企业人员业务相互交叉、混合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明确管理责任,有效管控风险。二是规范邮银代理关系,统一代理费用结算和支付。邮储银行总行应建立健全代理营业费用支付核算制度,集中核算所有二类支行和代理营业机构的储蓄业务收入,在此基础上统一与邮政集团公司进行结算支付,停止现行由各省、市横向交叉支付结算的方式。三是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向农村地区倾斜。根据“风险可控、成本可算、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改革应重点向县城和农村地区倾斜,向城乡结合部和郊区倾斜,以避免加剧同业竞争。四是全面制定规划,均衡推进实施。二类支行改革应按照审慎原则制定分年度规划,稳步推进实施。邮储银行总行应当与邮政集团公司协商制订二类支行改革总体规划方案,同时组织和指导一级分行与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协商制订分行辖内二类支行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二、改革具体实施意见
针对各地网点不同情形,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用3到5年时间,通过年度均衡安排,稳步推进二类支行改革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