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境外不法分子利用我境内银行开户管理漏洞诈骗境外客户资金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386号)
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近期,个别地区出现境外不法分子利用我境内银行开户管理漏洞诈骗境外客户资金的案件,受害人虽然是外国公司,但涉案赃款全部是通过中国境内银行取现的,将对我国银行业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现将有关案件风险和监管要求提示如下:
一、作案情况2009年7月24日,某银行**分行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该行近期发现一涉嫌犯罪团伙利用疑似伪造的护照在该行开立账户。经公安机关查证,该团伙在国外窃取澳大利亚某证券公司、美国某银行、瑞士某银行等数名客户资料,然后将这些身份资料传递给国内的同伙,由同伙利用获取的客户资料伪造同名假护照,用假护照到该市多家银行的网点开户。开好户后,国外的同伙通过技术手段非法修改客户资料,冒充客户本人发出虚假指令,将境外银行客户的资金汇至事先开好的境内银行账户内,再提现。经统计,该团伙目前仅在某银行**市分行就开了44个账户,这些账户的特征都相同,大部分用的是南非或加纳的假护照,开户人为数名男性黑人。
二、监管要求该类案件显示出当前我国银行业在外国人开户手续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外国自然人开户时仅凭护照,缺乏其他辅助证件验证其身份;银行从业人员缺乏对护照真伪辨别的基本常识,容易被假护照所蒙骗;银行的身份验证系统仅适用于中国居民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不能即时验证外国人身份等。为防范同类案件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适时完善持护照办理开户,特别是外籍人士持户照开户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查验手续、开户流程及相关管理责任。(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会商公安机关开展好相关从业人员辨别护照真伪的基本常识培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现有涉嫌诈骗的外国人开户时,应及时将开户资料报送开立银行账户主管部门把关分析,并立即报送公安机关处理。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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