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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住房按揭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住房按揭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86号)


各银监局(西藏除外),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上海、重庆、宁夏黄河、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
  今年上半年以来,国内房地产市场复苏迹象明显,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趁势加大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一些机构在转换授信重点的同时,明显放松了风险管理,违规放贷问题突出。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主要风险
  (一)部分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速迅猛。6月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2266亿元,较年初增长24.8%,比各项贷款同期增速快了4.8个百分点,其中广西、上海、甘肃、江苏、宁波增速均超过50%。农村信用社中,四川南充高坪区联社、山东潍坊奎文区联社、甘肃兰州皋兰县联社等房地产贷款较年初增幅超过100%,余额均在亿元以上;四川平武县联社、河北邯郸市郊联社、甘肃兰州城关区联社、四川得荣县联社、广东汕尾城区联社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比例均超过30%。农村银行中,江苏东吴农商行、甘肃天水秦州农合行、云南红塔农合行、广西柳江农合行等十一家银行机构房地产贷款较年初增幅超过100%,余额均在亿元以上;甘肃天水秦州农合行、天津农合行、上海农商行、广西龙胜农合行和天津西青农合行房地产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例均超过20%。
  (二)部分地区土地储备贷款授信集中度高。近两年,部分经济发达城市和省会城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始涉足土地储备贷款业务。6月末,北京农商行最大单户贷款客户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昌平区分中心,贷款余额8.8亿元,占资本净额的7.4%;广州市联社向该市土地开发中心贷款余额5.6亿元,占资本净额的13%,超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比例要求。相对于资本水平,土地储备贷款额度普遍较大,授信集中趋势明显,而且土地储备中心还款来源较为单一,资金用途不易监控,风险易受土地价格波动和宏观政策调整影响。
  (三)擅自解释和放宽房贷政策。部分机构随意解释房贷政策,为抢占客户大幅调低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特别是对二套房和投资性住房,仍给予低首付和低利率的政策优惠。如监管部门检查发现,深圳农商行上步支行今年3月向同时贷款购买两套房且总面积超过普通住房标准的3户家庭给予贷款优惠,利率下浮30%,首付比例平均为22%;福州市闽清联社营业部以较规定利率下浮8%的标准违规发放商业用房按揭贷款5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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