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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大额贷款和集中授信风险提示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大额贷款和集中授信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78号)


各银监局(西藏除外),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上海、重庆、宁夏黄河、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
  今年上半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速迅猛,在项目投资和房地产贷款带动下,大额贷款增长较快,且向中长期、个别行业集中的趋势明显,授信集中度突破监管底线的机构大量出现。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主要风险

  (一)大额贷款户数和金额有所增加,个别小规模机构频发亿元以上单笔贷款。6月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前十大贷款户贷款总额4582亿元,较年初增长16.4%,平均单笔大额贷款金额在1800万元以上。如广西10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1074笔,贷款余额395.6亿元,分别比年初提高471笔和231亿元,平均每笔大额贷款余额3684万元,比年初增长35%;山西30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客户322户,余额211亿元,分别较3月末增加98户和63亿元。6月末,全国共有543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最大单户贷款在5000万元以上,余额共计667亿元,比年初增加24.4%。其中,161家农村信用社、39家农村银行最大单笔贷款在亿元以上,如河北邯郸市城郊联社向三龙房地产开发公司贷款余额7.8亿元,山西大同市南郊区联社向大同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贷款余额6.2亿元,江苏太仓农商行向申久化纤有限公司贷款余额6亿元,甘肃天水秦州农合行向天水兰天房地产开发公司贷款余额3.1亿元。
  (二)大额贷款严重偏离支农方向,向非农行业集中趋势明显。从贷款行业分布来看,大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都存在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大额授信的情况,部分机构新增贷款向上述行业集中趋势相当明显,严重偏离支农方向。如河北省联社今年4月违背农村信用社“三农”服务宗旨,擅自决定向辖内134家县联社定向募集资金397.5亿元,通过信托渠道注资政府投融资公司,部分资金已用做项目资本金;武汉市联社最大十家贷款户中有7户是土地储备中心和房地产企业,贷款总额10.4亿元。个别机构无视国家宏观政策和监管要求,仍存在向“两高一资”和国家限控行业大额授信的情况。如河南平顶山市辖内农村信用社前十大贷款户中,有2家水泥企业、2家铸造企业、1家焦化企业、1家氧化铝企业,均属国家重点调控行业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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