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母行管控在华分行能力评估的例子很多。如外国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不一定在中国境内)存在重大操作风险,导致实质性后果或被所在地监管当局处罚,可能暗示其在华分行也存在类似问题。又如外国银行拓展新的领域、市场或产品,在一定时期内造成财务和管理资源紧张,也可能影响到对在华分行的管控。而外国银行对在华分行不合理的业绩考核和激励手法也可能使内控制度形同虚设。评估人员应尽可能调查清楚类似的问题和疑点,并反映在评估内容中。
2.母行对海外分行的支持意愿
与母行支持度评估的其他因素相比较,支持意愿更具主观性,评估人员一般很难做出判断,只能从外国银行在华分行的经营行为中寻找评估佐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以往母行对在华分行或其他海外分行的支持纪录,重点关注其海外分行出现重大支付问题或声誉问题的原因及母行所采取的措施和最终效果;
在华发展策略,包括外国银行中国区管理部及业务中心的设置、其在华分行和中国区管理层的地位、业务申请的活跃程度、母行对在华分行增资情况和母行对在华分行产品研发、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等;
财务支持纪录,包括预算管理、计提呆账准备金情况、既往核销记录、利润划转情况、不良贷款的转移和处置、联行拆借资金成本和管理费合理性、母行对分行亏损弥补政策等;
联行往来和关联交易情况。重点关注母行是否有非正常占用分行资金,以及降低标准将分行资金运用于关联机构;
涉及母行支持的监管意见的执行情况,母行提供相应资料的配合情况。
通过对以上几方面情况的分析,评估人员可大致判断母行支持意愿。如母行以往有较良好支持海外分行的纪录,或母行对中国经济前景较为看好,发展计划中拟大力发展在中国业务,在华分行在国内业务申请较活跃,支持意愿应属“较强”;反之,如母行存在将不良信贷资产转移到国内分行,或非正常占用分行资金,或降低标准将分行资金运用于关联机构的现象,则支持意愿则属“勉强”。
母行管理海外分行的有效性和母行支持意愿这两项其他因素评估可部分地参考《母行经营管理概要》中的“业务策略”、“管理和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等部分,摘录有关内容。同时,还应结合从在华分行监管实践中获得的经验和信息,以及在与其母行和母国监管当局的沟通中获得的信息,综合进行评价。
母行经营环境、经营管理状况与母行支持度评估的关系图
二、母行支持度评估的标准
评估人员将财务实力、母国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母国政府对问题银行的支持、外汇转移风险和其他因素等五部分的评估情况综合起来,可以得出母行支持度评价结论,并形成《母行支持度评估报告》。评价结论以A-E五个级别由强至弱地显示母行支持能力和意愿,同时表示监管当局由低到高的关注程度。其中,A表示最强的母行支持度和最低监管关注程度,E则表示最弱的母行支持度和最高监管关注程度。
(一)A级
外国银行对在华分行的支持能力和意愿没有问题。与母国同行业水平比较或国际标准相比较,母行财务实力雄厚,资本充足率高,有灵活多样的融资渠道,流动性和清偿能力非常强;国际评级机构普遍给予该行最高两档的评级;母国监管当局能够实施有效的并表监管,监管范围覆盖银行全球业务活动和所有关联机构;母国政府和监管者处置系统风险和问题银行的记录良好;母国及主要资产所在国不存在外汇转移风险。
(二)B级
外国银行对在华分行的支持能力和意愿较强。母行财务状况略低于A级银行,但其财务状况和前景表明仍有能力支持在华分行的经营,如资本充足率高于国际公认最低标准,有较通畅的融资渠道;国际评级机构给予该行投资级别以上的评级;母国监管当局并表监管的能力较强,监管范围能覆盖银行的整体业务活动;母国政府和监管者处置系统风险和问题银行的记录良好;母国及主要资产所在国外汇转移风险较小。
(三)C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