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崔富华等34名代表:关于修改
监狱法的议案(第259号);
57、黄河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法官法的议案(第270号);
58、马克宁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议案(第272号);
59、陈旭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第71号);
60、慕平等36名代表:关于修改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第160号);
61、朱维芳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第187号);
62、乔汉荣等32名代表:关于修改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第217号);
63、孙建国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第297号);
64、贾春梅等32名代表:关于修改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第326号);
65、国家森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第503号);
66、魏旋君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第463号);
67、吕忠梅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第435号);
68、吕帆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议案(第124号);
69、庄先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居民身份证法的议案(第364号);
70、孙菁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居民身份证法的议案(第505号);
71、张庆伟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人民警察法的议案(第245号);
72、陈先岩等36名代表:关于修改
人民警察法的议案(第402号);
73、秦希燕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第388号);
74、陈先岩等38名代表:关于修改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第403号);
75、夏绩恩等30名代表:关于开展
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的议案(第32号);
76、夏绩恩等30名代表:关于开展
消防法执法检查的议案(第31号);
77、袁敬华等31名代表:关于劳模管理立法的议案(第532号);
78、李清林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议案(第552号);
79、陈秀榕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议案(第236号);
80、王月娥等39名代表:关于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议案(第440号);
81、迟夙生等33名代表:关于修改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第203号);
82、韦飞燕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第331号);
83、高明芹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第509号);
84、邵峰晶等33名代表:关于修改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第508号);
85、秦希燕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第383号);
86、张雅英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第452号);
87、周洪宇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第432号)。
四、交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139件:
1、徐景龙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住房保障法的议案(第7号);
2、徐景龙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煤炭法的议案(第11号);
3、徐景龙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社会信用法的议案(第12号);
4、徐景龙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航空法的议案(第14号);
5、徐景龙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航运法的议案(第15号);
6、徐景龙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产品质量法的议案(第16号);
7、徐景龙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议案(第17号);
8、姜健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广告法的议案(第36号);
9、姜健等31名代表:关于开展
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的议案(第42号);
10、姜健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议案(第43号);
1l、姜健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预算法的议案(第50号);
12、杨子强等30名代表:关于民间借贷立法的议案(第51号);
13、杨子强等30名代表:关于非金融机构支付监管立法的议案(第52号);
14、杨子强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金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议案(第53号);
15、周平等35名代表:关于制定航道法的议案(第56号);
16、张兆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城镇集体企业法的议案(第58号);
17、金长荣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广告法的议案(第59号);
18、褚君浩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住房保障法的议案(第60号);
19、任玉奇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城乡规划法的议案(第75号);
20、黄志明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证券法的议案(第76号);
21、黄志明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社会保险法的议案(第77号);
22、薛少仙等32名代表:关于制定城市管理法的议案(第87号);
23、薛少仙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外汇法的议案(第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