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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新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备案的通知(2011)

教育部关于同意新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备案的通知
(教发函[2011]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备案问题的通知》(教发厅〔2001〕6号)的有关规定,现同意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49所高等职业学校予以备案(名单见附件),同时撤销这些学校原有建校基础的建制。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部同意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附件:教育部同意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
  (计49所)

序号学校名称建校基础名称主管部门学校代码备注
1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廊坊市卫生学校河北省14335 
2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省14336 
3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
  内蒙古电力培训学院(资源)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14337民办
4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内蒙古自治区14338 
5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内蒙古自治区14339 
6延边职业技术学院黎明农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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