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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

  专栏:知识创新工程

知识创新工程。强化战略领域的知识基础积累与建设,优化学科布局,完善学科体系建设,促进学科交叉融合,解决重大战略性科技问题,建设凝聚态物理、数学与复杂系统、地球与环境、空间及海洋等科学中心,建设清洁能源、绿色智能制造、大陆及海洋深部勘探技术等研发基地,力争使材料、化学、物理学、数学、地球科学、天文学、生命科学等主流学科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建设一批在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的一流科研机构和研究型大学。


  3.引导构建军民融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推进军民结合的科研设备共享平台的布局和建设,加强军地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移。建设一批军民融合科技园区、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基地,扩大军民结合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范围,加强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扩大民口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对军用技术研发的承接范围和承接力度。
  4.推进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基础,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东部地区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促进中部地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引导科技资源向欠发达地区流动,加大科技援疆、援藏和支援其他民族地区力度,加强西部能源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围绕解决区域发展重大、共性问题,推动跨区域协同创新。引导和推进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区)建设,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科技园区在区域创新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对自主创新示范区、试验区的支持力度,加强政策创新和经验总结推广。加强区域创新资源集聚和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围绕地方优势特色组建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基地。
  5.构建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优化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布局,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强高水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与示范,提高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市场、技术转移机构等科技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建立和发展技术转移服务联盟,促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资源共享,加大对学会等科技社团的培育力度。

  十一、强化科技政策落实和制定,优化全社会创新环境
  进一步加强科技政策法规的落实,加强创新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环境。
  (一)落实和完善科技政策法规
  加强科技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深入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加快配套法规建设。推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加强科技资源共享、科研机构、科技中介等方面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强化科技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公众监督。加强科技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落实和完善自主创新政策措施。深入落实《科技规划纲要》中的有关政策及其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以及对科技中介服务活动的税收扶持政策。加强自主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测评估。完善有关鼓励产学研合作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强化科技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政策等的衔接配套。制定完善更加有利于研发创新的财政性科研投入所得税征收规定。
  (二)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
  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目标导向和管理。深化《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鼓励创新主体从事知识产权创造活动,取得以发明专利为代表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支持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国际专利。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强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计划的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健全对跨国并购、技术交易等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加强国家重大关键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分析和预警,引导重点领域形成基础性专利。强化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科技成果登记。推动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全面实施国家技术标准战略。发挥技术标准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导向和保障作用,强化国家重要技术标准包括关键共性和基础类、公益类、重大战略产品类技术标准等的研究、制定及优先采用。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计划执行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发挥企业在技术标准研制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产学研各方联合推进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和采用,支持企业以产业链为纽带形成标准联盟。搭建标准创制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重视技术标准战略与知识产权战略的结合,在技术标准制定中强化知识产权的反垄断审查。加强认证认可技术研究和检测评价技术研究。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
  (三)持续增加全社会科技投入
  继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落实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的稳定增长机制,有效带动和促进地方财政加大科技投入。
  创新科技投入方式。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激励企业大幅增加研发投入,促进全社会资金更多投向科技创新。完善科技和金融结合机制,建立多渠道科技融资体系。加快发展服务科技创新的新型金融服务机构,积极探索支持科技创新的融资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内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系统,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深化科技保险工作,加快发展科技担保等金融中介服务。促进科技型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
  (四)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环境
  把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规律,把科研攻关与市场开发紧密结合,推动技术与资本等要素的结合,引导资本市场和社会投资更加重视投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化载体建设,增强高新区、产业化基地、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的服务功能,完善从企业创业孵化到产业化的全链条支撑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推动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优化国家高新区战略布局。
  优化我国创新创业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和国际化服务的市场环境。加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与市场对接平台和技术交易市场建设。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的有效对接。发展一支高水平的科技中介专业队伍。积极开展科技成果咨询、评估、经纪、推介、交易等工作。
  (五)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深入落实《科学技术普及法》,研究制定实施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实施《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动员多方力量参与科普工作,推动形成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激励一线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工作,开展院士科普行、博士科普行等活动。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推进科技博物馆建设,启动国家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继续组织好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国家科学传播体系的评价机制与奖励制度。建立国家科普统计制度,开展科普监测工作。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科普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六)加强和改进基层科技工作
  强化对基层科技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坚持“地方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高度重视发挥基层科技管理部门作用,加强机构编制和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科技管理部门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实施基层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县市民生科技专项,充分发挥农转资金、富民强县专项、创新基金等对基层科技创新的扶持作用,扩大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继续推动科技兴县(市)工作,加大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力度。
  加强基层科研组织的能力建设。引导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各类创新基地等基层科研组织完善科技管理体系。加强科技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科技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

  十二、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为有力推进规划顺利实施,必须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形成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与制度保障。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国家科技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本规划。各地方、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各自特色,强化本地方、本部门科技发展部署,做好与本规划提出的战略思路和主要目标的衔接,加强重大事项的会商和协调,做好重大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科技规划的贯彻宣传,做好协调服务和实施指导,调动和增强社会各方面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加强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
  在规划实施中,要注重国家中长期科技、人才、教育规划纲要的统筹落实,加强与贯彻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衔接部署,重视与各项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以及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强化规划对年度计划执行和重大项目安排的统筹指导,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规划评估和动态调整
  建立健全科技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要通过监测评估,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对本规划提出的重大任务的执行情况要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检查评估,为科技规划的动态调整提供依据。
  (四)加强科技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重视开展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加强技术预测和技术路线图工作,强化科技统计评估、科技成果登记和科技保密工作,加大科技宣传力度,提高科技信息服务能力,为科技战略决策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本规划是深入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加强创新型国家建设战略攻坚的五年规划,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国科技界、经济界、企业界等社会各界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奋发图强,开拓创新,为顺利实现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而努力奋斗!

  附录:
重要指标和名词解释

  研发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研发活动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是指全社会用于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经费支出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活动规模、科技投入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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