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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

  以高端人才为引领,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组织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深入推进“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百人计划”等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重点培养和引进各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2.5万人以上。推动科学家工作室建设,凝聚一批世界一流科学家。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我国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和培养2000名左右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加强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在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相关科技计划中,加大对优秀创新团队的引导和支持。
  (三)改革完善创新型人才的教育培养模式
  深入推进科技教育结合,着力完善适应国家科技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创新型教育方式方法,把创新教育环节融入国民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把提升科学研究能力作为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支持研究生参与承担科研项目,为本科生参加科研活动创造条件,突出培养各级在校学生的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需要,及时引导高等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人才优势和创新潜力,加强交叉学科、新兴学科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加强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类专业的实践教育,推行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和“双导师”制,促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培养科技人才。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等为依托带动人才培养。鼓励高新区、大学生创业园等机构开展高等学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进一步弘扬科技工作者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四)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重点依托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协会等,扶持和鼓励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活动。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和发展的政策支持,积极为创业人才提供服务,培养杰出的创新型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充分发挥企业家和科技创业者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支持重点产业领域中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盟、研发组织、技术平台等创新团队,为其共性技术研发、公益服务等活动提供支持。

  九、提升科技开放与合作水平
  扩大科技开放、加强合作交流是适应国内外新形势新变化、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我国科技发展国际化战略,以全球视野搭建合作创新平台,营造开放创新环境,充分吸引全球创新资源,推动我国科学技术事业融入全球科技发展潮流,在更高起点上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
  (一)大幅提高科研活动国际化程度
  加强气候变化、能源、环境、粮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等全球性问题的国际科技合作研究,鼓励国内研发机构与世界一流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支持国外高水平科学家来华开展合作研究,支持国内优秀科研人员到国外开展合作研究与接受培训。鼓励我国企业和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外包业务。支持我国企业和研发机构设立境外研发机构。逐步加大国家科技计划的开放力度。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区域科技合作中心和合作示范园区建设,培育一批从事国际技术转移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积极推动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支持国际学术组织、跨国公司和国外研发机构在华建立总部或分支机构。
  专栏: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推广中美清洁能源中心、中俄科技合作基地联盟、中意联合设计中心等的合作经验,加强项目、人才、基地的结合,进一步优化基地布局。支持基地开展联合研究、国际培训、人才培养等服务,有效发挥基地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骨干作用。

区域科技合作中心。积极推进“中亚科技合作中心”、“中国-东盟农业示范基地”等区域科技中心的建设,形成聚集创新要素的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增强对区域科技发展的影响力。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间科技合作机制
  巩固和深化政府间科技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形成层次合理、重点突出的科技合作新格局。深入推进中美创新对话、中俄全面科技合作、中欧科技伙伴计划、中日韩联合研究计划等。继续推动在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新材料与先进制造、信息网络、现代农业、生物与健康、生态环境、空间与海洋等前沿技术领域的合作研发。积极开展气候变化、重大疾病、公共安全等全球性重大科技问题的联合攻关。
  (三)积极参与国际科技组织与国际大科学计划
  积极参与国际科技组织和区域组织的多边科技合作和重大科研项目。支持我国优秀科学家到国际科技组织、学术组织、标准组织和学术期刊任职,提升我国参与重要国际标准制定的能力。有效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继续实施我国发起的“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国际合作计划”和“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适时推动发起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科技合作研究等国际和区域性大科学计划。
  (四)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合作
  组织实施面向发展中国家的“科技伙伴计划”,进一步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合作。在非洲、拉美、东南亚、中亚等地区建立国际技术转移示范点,探索在发展中国家推广科技服务和科技创业的经验。重点在医疗健康、粮食增产、信息通讯、资源环保、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开展联合研发、技术推广、技术培训、联合考察等合作,扩大科技对外援助,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五)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
  加大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力度,形成更加紧密的科技合作关系。支持港澳地区科技人员、机构参与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内地和港澳地区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合作设立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推动研发平台和大型实验仪器设备的互相开放共享。落实“海峡两岸科技论坛共同建议”,推动建立海峡两岸科技合作机制,加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基地、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海峡两岸科技园的建设。

  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加强科技体制改革的统筹规划和系统推进,在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一)加强科技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强化国家对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宏观管理,完善科技、经济协同推进机制,为创新要素的合理流动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加强财政投入对全社会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引导功能。统筹衔接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制定、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科技工作会商沟通机制,汇聚各方资源共同解决科技发展重大问题。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科技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创新产学研有机结合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发展和完善产学研有机结合推动自主创新的机制。发挥企业面向市场和用户的优势,通过委托研发、联合研究、人才培养、共建研究机构等形式,建立与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合作创新的战略伙伴关系。坚持政府投入引导与政策措施激励并举,进一步增强科研机构、高等学校面向社会的创新服务功能,激发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对产学研联合创新的支持,完善相应的组织方式和组织流程,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作用。
  (三)推进科技计划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
  把深化科技计划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作为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国家重点科技计划进一步突出服务国家目标导向、聚焦重大任务的功能。加强各科技计划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发展的系统部署,优化顶层设计和组织流程,实现资源配置的高效集成和项目、基地、人才的有机结合。财政科技投入进一步加大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支持,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力度,处理好稳定性支持与竞争性支持的关系。根据科研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加强科研经费的过程监管,改进科研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提高科研经费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四)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
  按照“目标导向、分类实施、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要求,加强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科学技术评价制度。针对科技计划、机构、人员等不同对象,国家、部门、地方等不同层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产业化等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的特点,确定不同的评价指标、内容和标准。坚持科研评价的创新和质量导向,避免频繁考核、过度量化,使科研人员专注于科研活动。继续开展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推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标准化评价。发展第三方独立评估制度,指导和支持社会专业评价机构开展科技评价。
  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科技奖励在引导科技发展方向和创新模式、激励和表彰科技创新人才、促进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积极营造诚信、宽松、和谐的科研学术环境,加强科技人员学术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监督和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惩戒。
  (五)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各类创新主体的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努力建设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科技发展规律的国家创新体系。
  1.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建立企业主导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为核心,积极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围绕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地方支柱产业和产业集群发展,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构建产业技术创新链。推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服务系统,加强面向重点产业和区域创新的公共科技服务。加快创新型企业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和政府宏观引导,激励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吸引高端人才,加快发展具有高成长性与特色优势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深入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深化转制院所企业化发展,依托转制院所加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专栏:国家技术创新工程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结合国家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构建一批支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完善一批面向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面向企业开放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资源,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形成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幅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保障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核心关键技术供给,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结合。


  2.强化高水平科研院所和研究型大学建设,加快建立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深入实施知识创新工程,实施“创新2020”,推进高校创新,推动高水平研究机构和研究型大学建设,培育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稳定支持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科研机构。深化科研机构改革,扩大科研机构自主权,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增强高等学校创新活力,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知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在高等学校开展探索科技与教育相结合、强化基础研究的改革试点。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科研管理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研发机构、开展联合研究和人员互聘兼职,探索研究集群、虚拟实验室等新型科研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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