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的通知
根据《
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
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下达2011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第二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下达量为年度总量的40%。
二、2011年第二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2008年-2010年的产量、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本通知下达的配额数量内,尽快下达至相关企业;锡及锡制品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要在商务部2008年第105号公告(符合2009年锡及锡制品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企业名单)范围内进行。
附件:2011年钨、锑等有色金属第二批出口配额安排表
商 务 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
2011年钨、锑等有色金属第二批出口配额安排表表
商品名称:仲、偏钨酸铵 单位:吨
地区或企业
| 配额数量
| 其中
|
江西省
| 484
| 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 404
|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12
|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68
|
湖南省
| 365
| 株洲硬质合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239
|
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 126
|
福建省
| 236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1
|
福建金鑫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5
|
四川省
| 371
| 自贡硬质合金进出口贸易有限
责任公司
| 245
|
四川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 126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6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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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2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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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钨酸及其盐类 单位:吨
地区或企业
| 配额数量
| 其中
|
福建省
| 495
| 福建金鑫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495
|
江西省
| 42
| 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 42
|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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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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