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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

  (五)协助做好辖区内的产后访视。

  (六)协助做好辖区内妇幼保健相关信息的收集及上报工作。

  二、家庭接生基本条件

  (一)选择通风良好、温度适宜、光线充足、清洁卫生的房间作为分娩场所。

  (二)应备体温表、血压计、听诊器、胎心听诊器(听筒)、骨盆测量器、皮尺、氧气袋、注射器、输液器、导尿管、棉棒、毛刷、消毒产包、必需药品及碘制剂、酒精等消毒液。

  (三)使用由乡镇卫生院提供的消毒产包,或按照消毒常规自行消毒的产包,做到一人一包一消毒。保证使用的产包在消毒有效期内。

  产包应符合规格,包括:大产单1个、大孔巾1个、裤腿1对、接生巾3~4块、隔离衣1件、外包皮1个、纱布5~7块、脐带卷2个、脐敷料1块、橡皮手套、口罩、帽子;器械类:弯盘(碗)2个、集血器、血管钳2把、剪刀1把、吸痰管1根、导尿管1-2根、持针器、圆针、皮针、肠线、丝线等。

  (四)应备药品:缩宫素、米索前列醇、可拉明、肾上腺素、25%硫酸镁、地西泮(安定)、10%葡萄糖酸钙、庆大霉素、甲硝唑、林格氏液、生理盐水、四环素眼药膏。

  (五)其他必备的物品:手巾、肥皂、脸盆、防水布等(可由产妇家自备)。

  三、家庭接生服务要求

  (一)接生前。

  1.询问病史,查看产妇的《孕产期保健手册》,了解本次妊娠的经过及保健情况,了解既往疾病史及生育史。

  2.体格检查,了解一般状态,观察有无贫血貌,测血压、脉搏、体温、呼吸,听心肺。

  3.产科检查:测量宫高及腹围,听胎心,检查胎位与胎先露入盆情况,估计胎儿体重,进行骨盆外测量。进行阴道检查了解宫口开大、胎先露下降、胎方位及骨盆内径等情况。

  4.评估危险因素。

  (1)产妇危险因素:有无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有无不良妊娠史(如剖宫产史、产后出血史)、骨盆异常等。

  (2)胎儿危险因素:有无胎心异常、胎儿过大、双胎、胎位异常等。

  (3)产程进展情况。

  (4)是否有需要转诊的异常情况。

  (二)接生时。

  1.严密观察并记录产妇、胎儿情况,以及产程进展情况。胎儿娩出前禁用宫缩剂(如缩宫素、米索前列醇等)。

  2.严格无菌操作防止感染。接生时做到“四消毒”,包括:接生者的手和手臂、产包、产妇外阴、新生儿脐带。

  3.应当正确助产,防止软产道损伤、新生儿产伤。

  4.胎儿娩出后应当立即采用集血器开始收集和测量出血量,及时应用宫缩剂防止产后出血。

  5.胎儿娩出后立即评估新生儿有无窒息。

  6.正确助娩胎盘,检查胎盘胎膜是否完整,及时发现胎盘胎膜残留。

  (三)接生后。

  1.产后观察2-4小时,如无异常方可离去。

  2.监测产妇血压、脉搏,观察其子宫收缩、阴道出血、膀胱充盈等情况。

  3.监测新生儿呼吸、心率,观察皮肤颜色及其一般情况,及时发现异常。

  4.认真记录分娩过程。

  (四)转诊。

  1.需要转诊的情况。

  (1)既往患有心血管、肝脏、肾脏、内分泌等疾病,以及有异常妊娠或分娩史者。

  (2)此次妊娠发生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况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羊水过多、羊水过少、妊娠过期、胎盘早剥、前置胎盘、多胎妊娠、胎位不正、骨盆明显狭窄或畸形等。

  (3)产程中出现产程延长、产程停滞、胎心异常等。

  (4)产后阴道出血大于200毫升并仍有继续出血倾向;有胎盘滞留、胎盘残留、软产道严重裂伤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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