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编制和实施规划是解决贵州省工程性缺水问题和改善生态环的内在要求
长期以来,由于投入不足,贵州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进展缓慢。目前全省中型水库仅 34座,2009年各类水利工程供水量92亿立方米,人均供水量仅242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4%,水利工程供水量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生产需要。特别是由于缺乏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调蓄能力小,配套设施不完善,一旦遇到较大旱灾,连群众最基本的生活用水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据预测,2015年、2020年全省需水量分别为139.7亿和159.4亿立方米,即使考虑在建水利工程新增供水量,届时缺水量仍分别达40.9亿和60.6亿立方米。同时,贵州省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达 39%,牧草地面积2400万亩,但林草植被质量不高,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十分严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7.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42%,年均土壤侵蚀总量达2.5亿吨,相当于每年流失40多万亩耕地的表层土。石漠化面积3.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9%,居全国各省区市之首,且近年来仍以每年1%左右的速度在继续扩大。
贵州省水利建设滞后、生态环境脆弱、石漠化加剧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内在联系,三者相互叠加,相互影响。正如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的:这三者是有关联的,但核心是水,如果没有水,石漠化治理也无法进行,生态环境也无法改变;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了水的问题,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才有基础,水土条件、耕地质量才能得到改善。事实上,正是因为落后的水利设施不能满足农田灌溉等需要,人们不得不以毁林开荒和坡耕地种植来满足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破坏了本已十分脆弱的生态,导致水土流失加剧,石漠化面积逐年增加;而生态破坏造成众多中小河流断流,降雨时空分布更加失衡,已建水利工程淤积严重,效益不能正常发挥,反过来加大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难度。因此,要在正确把握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三者内在联系的基础上,编制“三位一体”规划,协调推进三方面的建设,努力形成三者之间的良性循环,共同支撑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
三、编制和实施规划是探索贫困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实践
2009年全国贫困人口共计3597万人,其中贵州省555万人,占全国贫困总人口比重达15%。随着国家贫困标准的提高,贵州省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不断上升。2000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分别占全国的10%和
9%,2007年分别上升到15%和14%。按照2008年国家新确定的扶贫标准,2009年贵州省农村贫困发生率高达17%,是全国的4倍。贵州省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基本农田缺乏、水土流失严重的石漠化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水利建设滞后、生态恶化、石漠化严重、发展方式粗放,是造成贫困的根源。到2020年全国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基本消除绝对贫困,贵州省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从水利建设、生态改善、石漠化治理等根本问题入手,积极探索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与改善生态环境“双赢”的路子,这是挖掉 “穷根”、加快转变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重大实践。
四、制和实施规划是构筑长江珠江两大流域生态屏障的重要举措
贵州省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二属于长江流域,三分之一属于珠江流域,是长江、珠江两大流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生态地位十分重要。据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53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包括贵州省在内的长江上游地区,其中贵州省5.1万平方公里,约占十分之一;珠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6.3万平方公里,其中贵州省2.2万平方公里,占三分之一强。长江中上游25度以上陡坡耕地总面积3500万亩,年均土壤侵蚀总量9亿吨,其中贵州省陡坡耕地面积710万亩,年均土壤侵蚀总量1.8亿吨,均占五分之一以上。因此,建设和保护好贵州省的生态环境,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减少泥沙下泄量,事关长江、珠江两大流域的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中国两大经济引擎--“长三角”、“珠三角”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贵州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坚持以水为核心,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三位一体”,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把加强水利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显著提高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提高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确保有水存得住、没雨用得上,加快构筑符合贵州省实际的现代水利体系和生态功能完备的“两江”上游生态屏障,推动贵州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加快推进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把水利建设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把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与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从根本上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位一体”、统筹规划。统筹安排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实现三者相互促进,良性循环,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水利工程建设与水土流失防治的关系,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合理布局,科学决策。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工程性缺水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脆弱状况得到有效改观;又要着眼长远,统筹考虑“十三五”期间的重大工程布局和重点项目建设,力争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贵州省发展的瓶颈问题。
--突出重点、注重配套。以水利建设为重点,在充分发挥现有各类水利工程效益的基础上,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骨干水源工程。坚持大、中、小、微并举,水源工程建设与灌区、渠系等配套工程统筹安排,完善配套,发挥效益。妥善解决水库移民安置等问题。
--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对城市和重要乡镇等具备条件的地区,通过骨干水源工程集中供水,提高供水保证率;对不具备建设大中型水源工程的地区和分散的农村居民,以小型、微型工程为主解决缺水问题。坚持以恢复林草植被为主,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合理确定不同区域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模式。
--保护优先、建管并重。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减轻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加强对生态环境脆弱区特别是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现象,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强化水利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第二节 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
本规划以2009年为现状水平年,2015年为近期规划水平年, 2020年为远期规划水平年。规划重点放在前5年,即“十二五”期间。
一、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本规划的实施,有效提高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提高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改善生态环境,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贵州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近期目标
到2015年,水资源综合调配能力明显提高,工程性缺水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县城、乡镇生活用水得到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基本建成满足城乡生活生产需求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全省水利工程年供水量达到127.1亿立方米,人均321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30万亩,改善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470万亩,基本建成农村人口人均半亩基本口粮田。
生态环境脆弱状况得到有效改善,石漠化扩展态势初步遏制。森林覆盖率从39%提高到45%,活立木蓄积量从3.2亿立方米提高到3.8亿立方米,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5.6%。五年新增治理石漠化面积1.6万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万平方公里,治理退化草地533万亩。
3.远期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需求的水利工程体系,水利工程年供水量达到159.4亿立方米,人均389立方米;城乡生活、灌溉供水保证率分别提高到95%和75%;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15万亩,改善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715万亩。“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从根本上遏制住石漠化扩展势头,生态环境脆弱状况得到根本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50%,活立木蓄积量达到4.5亿立方米,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6%以上。五年新增治理石漠化面积0.6万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万平方公里,治理退化草地448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