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国家财政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依照《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现发布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二、扶持范围和重点
(一)扶持范围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扶持的项目范围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产业化经营项目一般安排在农业综合开发县。
(二)扶持重点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的产业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优质水稻、高油大豆、“双低”油菜、“双高”糖料、棉花、蔬菜、畜禽、名优经济林(果)、茶叶、名优花卉、蚕桑、水产等。
各省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重点和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结合本省实际,确定重点扶持的优势农产品产业。
重点扶持产业之外的中成药深加工、木材深加工、纺织深加工以及深海养殖、捕捞等项目一般不予扶持。
三、扶持对象
符合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扶持方式和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