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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测绘司关于数字鄂尔多斯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项目立项的批复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测绘司关于数字鄂尔多斯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项目立项的批复
(国测国发〔2011〕13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将我区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两地区列为国家测绘局数字区域地理信息空间框架建设试点推广项目的请示》(内国土资发〔2011〕1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鄂尔多斯市列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1年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城市,确立数字鄂尔多斯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项目(以下简称推广项目)。

  二、推广项目的主要建设目标是:建立鄂尔多斯市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形成权威的、唯一的和通用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实现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建共享。

  三、推广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完善鄂尔多斯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构建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开发5个以上并包含公众服务的典型应用示范系统;建立共建共享、更新完善和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

  四、推广项目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项目建设成果三方共享。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在城市影像资料获取、国家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及国产自主软件研发配置等方面提供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具体指导项目建设,负责总体进度与质量的管理,在省级测绘成果使用,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从机制上对项目建设、成果推广应用以及成果更新维护提供保障。

  五、请你局按照项目设计书格式(见附件)要求,指导项目设计书编制,组织评审。项目设计书通过评审后,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共建协议书。2011年9月5日前完成对项目设计书批复,连同共建协议书函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测绘司备案。

  附件: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设计书(格式)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测绘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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