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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加强书刊产品印制质量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三)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是全国书刊印刷行业印刷质量有权威的检测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是本地区印刷行业印刷质量有权威的检测机构。尚未建立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的,要尽快建立。有关主管部门要为检测机构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加强对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现有的各检测站应将本站管理手册抄送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各级书刊印刷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应不断抓紧做好自身建设工作,坚持公正性、科学性和“质量第一”的原则。
  (四)防止不合格书刊印刷产品流入市场。一经检查发现,应按《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和《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分清责任,给予处罚。
  (五)要大力加强书刊印刷行业的监督抽查工作。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应会同协助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关做好书刊印刷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各地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应会同和协助当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做好书刊印刷产品地方监督抽查工作。要特别加强对中、小学课本和大专教材印制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为避免加重企业负担,监督抽查不得向企业收费,且各地区书刊印刷行业监督抽查计划应经本地新闻出版局批准,报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汇总协调好组织实施。各书刊印制、出版、发行单位要积极配合,予以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监督抽查。
  (六)要加强对书刊印刷优质品的检测和认定工作。参加国家和国际图书评奖的图书印刷质量必须为优质品。国家级企业和国家级定点企业每年应有一种以上新闻出版署书刊印刷优质产品,省级定点企业每年应有一种以上省书刊印刷优质产品,并自《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颁发当年起计算。对未完成优质品指标的,要按《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七)要继续发挥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介在评价出版物印刷质量、提高全民质量意识等方面所起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要充分听取广大读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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