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特色优势,推进海洋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临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海洋渔业发展,建设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健全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增强海洋经济国际竞争力。
第一节 扶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
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相结合,增加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研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将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成为海洋经济支柱产业。
海洋装备制造业。坚持引进与培育并举,提升海洋装备工业技术集成和设备成套化水平。重点发展宁波和舟山石化成套设备、港口机械设备,杭州和舟山潮汐能设备、海水淡化成套设备,台州海洋环保设备,海盐核电设备,绍兴风电设备等,打造海洋先进装备业基地,形成较强国际竞争力。坚持自主科技创新与中外合资合作并重,推动舟山和宁波在自升式钻井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深水水下采收系统等领域取得突破,形成长链条、大配套能力,建成我国重要的海洋工程装备基地。
清洁能源产业。围绕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有序布局沿海核电项目,争取到2015年核电装机容量达887万千瓦;以海盐核电城为重要载体,集聚核电装备核心技术制造企业;支持浙江有条件的企业获得核设施安全许可证,研究组建集团化公司,参与核电项目设备配套与建设维护。统筹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提高电网质量。积极开发海岛和近海风能、潮汐能、潮流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鼓励海洋新能源开发试验项目落户,打造重要的海洋能研究与开发基地。积极推进舟山燃料乙醇基地建设。积极扩大天然气的应用比例和总量,培育壮大LNG冷能产业链,提高天然气综合利用效率。
海洋生物医药产业。以杭州生物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舟山海洋生物园区等为载体,加强海洋生物及其制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引进海洋生物产业重大科研项目。加强海洋生物技术研究,重点发展生物性原料与衍生品、功能性产品和药物,成为国内重要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基地。设立相关产业引导基金,支持产业基础研发、临床试验和标准制订,加强海洋生物科技机构、企业和人才的引进。规划建设宁波、舟山、台州等海洋生物工程产业基地,形成较强研发和产业转化能力。
海水利用业。将海水淡化作为沿海和海岛地区水资源的重要来源,积极发展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产业。以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浙江大学为依托,组建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海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研究平台、产品中试与产业化基地。加强海水淡化国产化技术研发,重点突破能量回收装置、高压泵等关键设备及从浓缩海水中萃取和精深利用化学元素技术;拓展海水淡化技术在水资源再利用和特种分离领域的推广应用。把海水淡化项目纳入市政饮用水工程范畴,加快建设一批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示范城市。鼓励海水直接利用和循环利用,扩大直接利用比重和范围。
海洋勘探开发业。加强人才培养、技术储备和装备研发,增强海洋勘探开发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将示范区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海洋勘探开发科教基地。加强中国大洋勘查技术与深海科学研究开发基地建设,支持开展深海探测、深海生物资源开发、深海取样、海底观测等深海装备研制工作。
第二节 培育发展海洋服务业
加快发展涉海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巩固提升优势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充分发挥海洋服务业对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涉海金融服务业。加快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改革,加大金融开放力度。积极运用金融租赁方式提供信用支持,拓宽船舶制造和航运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综合运用银团贷款等形式,满足海洋产业重大项目信贷资金需求。加快涉海项目信息库建设,深化银企合作。推进完善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支持金融租赁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拆借资金和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债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规范发展各类保险企业,开发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保险产品。
滨海旅游业。以滨海城市为依托,加快建设宁波-舟山、温州-台州、杭州湾三大滨海旅游区,重点建设普陀山一朱家尖-桃花岛、宁波-定海-岱山、嵊泗-洋山-东海大桥、九龙山-南北湖-盐官、象山港-石浦、三门湾-东矶列岛、临海桃渚-台州滨海-大陈岛、温州市区-洞头-南麂列岛、雁荡山-乐清湾、苍南-平阳滨海等旅游板块。加快推进海陆和岛际旅游的立体交通网络建设。开发邮轮、游艇、探险等高端旅游产品,引进国际知名酒店管理集团、旅游代理商和旅游资讯集成商,建成我国知名的海洋文化和休闲旅游目的地。
航运服务业。扶持发展船舶交易、船舶管理、航运经纪、航运咨询、船舶技术、海事仲裁等航运服务业,拓展产业链和服务功能,建设宁波、舟山、温州等航运服务集聚区。加强宁波金融、贸易、航运服务功能间的密切配合,加快航运融资、航运保险、金融租赁、口岸贸易等发展。增强舟山、温州、嘉兴、台州等航运服务功能。建设宁波、舟山远洋船员服务基地。
涉海商贸服务业。以舟山船用商品交易市场和镇海液体化工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及品牌展会为重点,加强涉海电子商务发展,规范发展、做大做强中远期现货市场,促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融合,提升现代商贸服务水平。
海洋信息与科技服务业。以宁波、舟山、温州为重点,大力扶持发展涉海咨询评估、知识产权、会展广告,以及海洋气象、海事服务等服务业,积极培育海洋经济发展新增长点。
第三节 择优发展临港先进制造业
充分发挥浙江港口岸线丰富的优势,坚持自主化、集群化、高端化方向,大力发展以船舶工业为重点的临港先进制造业。
船舶工业。集中建设舟山船舶产业基地和宁波高附加值船舶及装备、温州一台州特种船舶及船用设备、杭州一嘉兴运动休闲船艇及大型船用装备等制造基地。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高技术船舶、船艇、船用设备领域的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支持企业建设技术中心,提高船舶设计和关键设备研发能力。推进船舶企业联合、重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形成现代船舶产业链。
其他先进制造业。充分发挥港口优势,结合杭钢搬迁,建设宁波钢铁续建项目,加快不锈钢产业的整合提升,延伸高端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建设宁波、杭州、台州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加快新能源汽车研制,形成特色、品牌和集群优势。利用进口原浆等原材料,集中建设宁波、嘉兴高档造纸基地。
第四节 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