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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1]50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9号)精神,现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长江三角洲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区域,海洋资源丰富,内外交通联系便利,特色产业优势突出,科教支撑能力较强,体制机制灵活高效,在促进海洋科学开发、深化沿海地区改革开放、提升我国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要把《规划》实施作为深化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加快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拓展国民经济发展空间、推进陆海统筹发展的重大举措,坚持科学发展,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推动这一地区又好又快发展。
  二、请浙江省人民政府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空间布局、发展重点,抓紧完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明确重点试点领域,积极探索有利于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创新合作方式,加强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对接合作。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分工,进一步加强对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展的支持和指导。要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支持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体制创新、政策实施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指导和帮助地方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促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我委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会同海洋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与督促检查,及时向国务院报告有关实施情况。
  附件: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

前言


  浙江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促进东海海区科学开发的重要基地,在促进我国沿海地区扩大开放和海洋经济加快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为充分发挥浙江海洋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快培育海洋新兴产业,积极推进海岛开发开放,努力建设海洋生态文明,探索实施海洋综合管理,提高海洋开发和控制水平,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为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提供示范,特制定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
  规划区包括浙江全部海域和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等市的市区及沿海县(市)的陆域(含舟山群岛、台州列岛、洞头列岛等岛群),海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3.5万平方公里,其中海岛的陆域总面积约0.2万平方公里。2009年,区内人口约2700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5万元。规划期为2011-2020年,重点为“十二五”时期。本规划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相衔接,是指导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条件与重大意义

第一节 发展条件


  浙江是海洋大省,海洋资源丰富,区位优势突出,产业基础较好,体制机制灵活,科教实力较强,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海洋资源较为丰富。浙江拥有丰富的港口、渔业、旅游、油气、滩涂、海岛、海洋能等资源,组合优势明显,具有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巨大潜力。浙江省海岸线6696公里,居全国首位;可规划建设万吨级以上泊位的深水岸线506公里,约占全国30.7%,相对集中分布于宁波一舟山港域,是我国建设深水港群的理想区域。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海岛2878个,数量居全国首位,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深化对外开放、保护海洋生态的重要载体。近海渔场22.27万平方公里,可捕捞量居全国第一。滩涂面积近400万亩,资源开发利用条件良好。滨海旅游资源丰富,海洋文化特色鲜明。海洋能蕴藏丰富,可开发潮汐能装机容量占全国 40%、潮流能占全国一半以上,利用潜力巨大。
  区位条件十分优越。示范区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南部,南接海峡西岸经济区,东临太平洋,西连长江流域和内陆地区,区域内外交通联系便利,紧邻国际航运战略通道,具有深化国内外区域合作、加快开发开放的有利条件。
  特色产业优势突出。2009年,示范区实现海洋生产总值3002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7.9:41.4: 50.7,海洋产业体系比较完备。海运业发达,货物吞吐量7.1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118万标箱,宁波一舟山港跻身全球第二大综合港、第八大集装箱港。浙江省船舶工业产值738亿元,居全国第三位;海水淡化运行规模9.35万吨/日,居全国首位。滨海旅游、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能源等产业发展迅速。
  体制机制灵活高效。浙江在全国较早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资源环境有偿使用等方面改革,经过多年发展,已基本形成高效、规范的市场机制,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浙江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均居全国前列,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工业化取得良好成效,为推进海陆统筹和海洋产业集聚与结构优化奠定了扎实基础;浙江民营经济发达,投资海洋产业的积极性较高,海洋经济发展的动力强劲。
  科教支撑能力较强。拥有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中心、浙江省海洋科学院、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和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浙江海洋学院等一批科研机构和院校,全省海洋科研机构经常费收入居全国第四位,海洋本科、专科专业点数居全国第二位,海洋科技教育实力较强,有利于提升海洋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
  同时也应看到,浙江的海洋资源等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示范区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仍然较低,海洋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还需要加快发展;海洋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力度有待加大,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承载力还比较弱,沿海防灾减灾任务较为艰巨;海洋经济转型升级和海陆联动等体制机制创新亟待加强,实现海洋经济强省目标任重道远。

第二节 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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