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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韩城司马迁墓和祠保护规划立项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韩城司马迁墓和祠保护规划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443号)
陕西省文物局:
一、
原则同意韩城司马迁墓和祠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立项。
二、
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和《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的有关规定,开展该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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