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
(农办农〔201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评委会委员: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于2011年5月27-28日在杭州召开第九次全体会议。现将《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纪要
(2011年5月28日 杭州)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于2011年5月27-28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6人,实到委员25人,符合《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章程》规定。会议期间,委员们围绕农药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达成了共识。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高毒农药禁限用问题
在坚持科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经过认真讨论,委员们建议对苯线磷等22种高毒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并提出了如下具体建议:
(一)停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溴甲烷、硫丹等22种农药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含有上述农药的新增登记和生产许可(生产批准文件)。
(二)撤销氧乐果、水胺硫磷在柑橘树,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硫线磷在柑橘树、黄瓜,硫丹在苹果树、茶树,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
(三)撤销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登记、生产许可(生产批准文件)。自撤销之日起,停止其生产行为。撤销之前生产的产品允许在一定过渡期内销售和使用。
(四)对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杀扑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硫丹、溴甲烷等12个高毒农药品种,继续进行科学论证和社会经济影响评价,本着成熟一个、禁用一个的原则,择机启动禁用程序。硫丹和溴甲烷已列入农药相关国际公约受控物质名单,按公约规定进程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