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召开迎奥运文物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
(文物政函〔2008〕413号)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山东省(市)文物局(文管会):
为落实我局《
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物政发〔2008〕9号)、《
关于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确保文物安全的紧急通知》(文物政发〔2008〕11号)和《
关于做好“五一”和奥运会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确保文博单位安全的紧急通知》(文物政发〔2008〕32号)有关精神,更好保障2008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进一步提高各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和深化各单位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我局将于近期开展奥运举办城市文物安全检查工作,订于5月15日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有关事项。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一)报到时间:5月14日下午;
(二)会议时间:5月15日全天。
二、地点
北京国谊宾馆
三、参会人员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辽宁、山东省(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同志;沈阳、青岛、秦皇岛等市文物局负责同志。
以上各单位可派2名同志参会。
四、会议内容
(一)组织动员迎奥运文物安全检查工作,部署安排具体工作内容;
(二)各被检查地区汇报迎奥运文物安全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专家讲授安全检查有关内容和要点。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被检查地区准备发言材料,每省份派1名代表在会议上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二)请各被检查地区准备迎奥运文物安全检查预方案,在会议前提交国家文物局;
(三)请各地于5月1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执法督查处。
六、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