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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召开迎奥运文物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召开迎奥运文物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
(文物政函〔2008〕413号)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山东省(市)文物局(文管会):
  为落实我局《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物政发〔2008〕9号)、《关于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确保文物安全的紧急通知》(文物政发〔2008〕11号)和《关于做好“五一”和奥运会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确保文博单位安全的紧急通知》(文物政发〔2008〕32号)有关精神,更好保障2008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进一步提高各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和深化各单位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我局将于近期开展奥运举办城市文物安全检查工作,订于5月15日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有关事项。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一)报到时间:5月14日下午;
  (二)会议时间:5月15日全天。
  二、地点
  北京国谊宾馆
  三、参会人员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辽宁、山东省(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同志;沈阳、青岛、秦皇岛等市文物局负责同志。
  以上各单位可派2名同志参会。
  四、会议内容
  (一)组织动员迎奥运文物安全检查工作,部署安排具体工作内容;
  (二)各被检查地区汇报迎奥运文物安全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专家讲授安全检查有关内容和要点。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被检查地区准备发言材料,每省份派1名代表在会议上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二)请各被检查地区准备迎奥运文物安全检查预方案,在会议前提交国家文物局;
  (三)请各地于5月1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执法督查处。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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