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启动“第三届中国文化遗产动漫大赛”的批复
(文物政函〔2010〕1290号)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你中心《关于启动“第三届中国文化遗产动漫大赛”的请示》(文物信息报字[2010]第0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同意作为“第三届中国文化遗产动漫作品大赛”活动主办单位。
二、为促进该活动规范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应正式组建活动组委会,公布工作章程,按有关规定刻制工作印章,以组委会名义开展相关联络工作。
三、在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大赛的公益性质和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