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召开全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现场会议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召开全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现场会议的通知
(质检办特函〔2010〕6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总局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总局定于2010年6月29日至7月1日在河南省安阳市召开全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现场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交流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技术。

  1. 钢铁行业烧结机余热回收系统应用示范介绍。

  杭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介绍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烧结余热发电工程。

  2. 板壳式换热器应用示范介绍。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介绍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

  3. 高效率节能型曳引式电梯应用示范介绍。

  广西特检院和南宁市德泰电梯公司介绍高效率节能型曳引式电梯应用示范。

  4. 锅炉节能管理应用示范介绍。

  南京造币厂介绍锅炉节能管理应用示范。

  (二)交流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经验。

  请浙江、江苏、广西、甘肃、辽宁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介绍本省(自治区)近年来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经验和体会。

  (三)研讨下一步特种设备节能重点工作。

  围绕国务院和总局关于节能工作的要求,并结合各地经验,研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力度。

  (四)现场观摩。

  观摩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烧结余热发电工程节能技术改造现场。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节能工作负责人。

  (二)有关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代表。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附件要求通知本省相关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各派1名节能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