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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规范的通知

  二、栽培管理要求
  (六)品种和砧木选择。选用抗逆性强、抗病、优质、高产、商品性好、适合市场需求的品种。同一果园,要求主栽品种一致,纯度99%以上。除果园土壤类型或抗病性等特定需要外,同一个果园,相同的接穗品种应采用相同的无病毒砧木,砧木纯度98%以上。无检疫性病虫为害。
  (七)土壤管理。适宜采用生草栽培的果园,在适宜季节应采取生草栽培或种植绿肥,要求草和绿肥种类与果树没有共生性病虫害,且为浅根、矮秆和非藤蔓类。适宜覆盖的果树,旱季或冬季提倡树盘覆盖或全园覆盖。保持树盘下及周边地表疏松。地表严重板结的,在非雨季适度中耕。
  (八)肥水管理。根据年周期内不同物候期对肥料的需要量和土壤肥力情况进行施肥,果树施肥分为基肥、追肥和根外追肥三种方式,力争做到配方施肥。施肥原则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保持或增加土壤肥力及土壤微生物的活性。所施用的肥料不应对果园环境和果实品质安全产生不良影响。灌水时期、方法、用量合理。提倡节水灌溉(喷灌、滴灌),科学合理用水。
  (九)花果管理。综合应用土肥水管理和植保措施,维持正常开花结果,无明显大小年。产量连续3年高于当地省(市、区)相同树龄果园平均水平20%以上。果实形状、大小、颜色、外观等基本整齐,优质果率80%以上。果实内在品质达到该品种的固有特征。
  (十)树体管理。合理密植或通过间伐、修剪等措施控制树冠。株间无严重交叉。树冠通风透光良好,无严重枝叶重叠,树冠内病虫害枝和枯枝少。植株生长整齐,树冠大小、高度、树形基本一致。无严重病虫害树,缺株率≤2%。
  (十一)病虫防控。采用农业、物理、生物、化学等综合防治措施,全面应用杀虫灯、性诱剂和粘虫色板,病虫危害控制在经济阈值以下。科学使用农药,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或其他禁限用农药。实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十二)采收。严格执行农药、化肥施用后采收安全间隔期,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采收上市。根据果实成熟度、用途和市场需求综合确定采收期,杜绝早采。成熟期不一致的品种,应分期采收。采收时,轻拿轻放,避免碰伤。具有出口订单的果园依据果品计划供应市场的时间按成熟度确定采收期,采后尽快运输并进行预冷等加工处理。
  (十三)清园。将残枝落叶、果袋等废弃物及杂草清理干净,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进行越冬病虫害的防治,保持果园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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