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规范的通知
(农办农〔201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局、委),陕西省果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推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按照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我部组织专家制定了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规范(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1.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试行)
2.农业部水果标准园创建规范(试行)
3.农业部茶叶标准园创建规范(试行)
农业部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七日
附件1:
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试行)
按照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方案的要求,为规范创建工作,统一验收标准,特制定本规范。
一、园地要求
(一)环境条件。标准园的土壤、空气、灌溉水质量符合相关蔬菜产地环境条件行业标准,废旧农膜须全部回收。
(二)标准园规模。设施蔬菜标准园集中连片面积(设施内面积)200亩以上,露地蔬菜标准园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
(三)功能区布局。标准园具备农资存放、集约化育苗、标准化生产、产品检测、采后商品化处理等功能区,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且统一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布局。
(四)菜田基础设施。园内水、电、路设施配套,确保涝能排、旱能灌、主干道硬化。
(五)温室与大棚。日光温室按照合理采光时段和异质复合蓄热保温体结构原理设计建造,严冬季节室内外最低温度之差达到25℃以上。塑料大棚按照合理轴线方程设计建造,坚固耐用、性能优良、经济实用。
二、栽培管理要求
(六)耕作制度。合理安排茬口,科学轮作,有效防治连作障碍。适宜蔬菜全面推行垄或高畦覆盖地膜栽培。
(七)品种选择。选用抗病、优质、高产、抗逆性强、商品性好、适合市场需求的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八)育苗要求。利用专门的育苗设施,采用穴盘或泥炭营养块等集约化育苗方式,集中培育、统一供应优质适龄壮苗,标准园内需要育苗的蔬菜100%采用集约化育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