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1年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交评价发〔2011〕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部管有关社团,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
《2011年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工作要点》已于2011年2月21日经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1年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工作要点
2011年部职业资格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中长期规划纲要》和《
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以转变从业人员管理方式和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中心,加快建立国际海运从业人员、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桥梁养护工程师等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不断提高职业资格工作质量,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2011年,重点做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推进职业资格制度建设
(一)制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颁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道路运输司主办,评价中心协办)
组织完成培训教材编写、试题命制等工作。(评价中心主办,道路运输司协办)
(二)制定印发《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管理补充规定》,研究制定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电子证件推广方案。(道路运输司主办,评价中心协办)
组织完成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培训教材编写、题库建设及继续教育大纲编写工作;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考核员和考点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考核员师资培训工作,建立全国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核员数据库;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做好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推广工作。(评价中心主办,道路运输司协办)
(三)制定印发《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实施办法》。(道路运输司主办,评价中心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