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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举办“东方杯”第二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暨辅助器具创新发展研讨会的通知

  五、参赛作品类型、分类和相关要求
  (一)作品类型。
  参赛作品的界定以能够用于改善和补偿肢体、视力、听力障碍的残疾人的生活、学习、就业、健身娱乐以及身体功能训练等辅助器具。
  (二)作品分类。
  作品分为实用新型类和创意设计两种。其中,实用新型类分为改进型和创新型。为了表彰组织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大赛组委会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大赛组委会对于获奖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优秀组织奖除外)。
  1. 实用新型类作品。
  (1)改进型参赛作品:要求作品在基于现有的辅助器具基础上进行的改进性设计,使改进后的辅助器具实用性能更加突出,适应面更广,能够给使用者生活、工作或学习等方面带来方便。作品应有实物。
  (2)创新型参赛作品:要求作品是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而设计的,具有原创性设计,可以推广,能够补偿残缺功能、在生活、工作、学习能够给残疾人和老年人等带来方便各类辅助器具设计作品。作品应有实物。
  2. 创意设计类作品。
  要求作品是通过自己的创意和摸索而成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原创作品。这类作品主要是针对无法提供实物样品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和社会爱心人士而设置的。
  (三)作品要求。
  1. 参赛要求。
  (1)残联系统的个人或单位参赛的,以各省、市、县残联为单位将设计作品报送到大赛组委会。
  (2)企业、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以及社会其他组织和个人等,以个人、单位或集体名义参加的可直接报送到大赛组委会。
  (3)每件参赛作品的主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每个作者限报3件作品。
  (4)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不负责回寄参赛作品。在取得作者授权后,其作品由组委会负责编入大赛作品汇编。
  (5)参赛作品应未参加过其他比赛,如有违反,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证书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参赛作者应同意大赛组委会将参赛作品报送资料的有关内容进行一定范围的公开(刊登在作品汇编上等)。
  2.作品报送时间和办法。
  (1)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20日,以邮戳为准。
  (2)作品可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等形式寄出,也可专人送达。同时作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件以电子版形式报送作品给组委会。
  3.参赛作品报送具体要求。
  (1)选送作品清单(附1)由报送单位统一填写并盖章(同时报电子版和文字版);
  (2)选送作品登记表(附2)由参赛作品作者填写,并由作者本人签名(同时报电子版和文字版);
  (3)作品的影像资料须提交电子邮件或邮寄“参赛作品光盘(一件作品一张光盘)”,要求无病毒、运行良好。其中参赛的作品如需作者本人提供实物并安装调试的,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4)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3)由报送单位统一填写并盖章。
  4. 报送资料要求。
  参赛作品名称应以简单、直观、明确,不得出现品牌、商标、型号等附加文字。
  实用新型类参赛作品需以光盘形式提供影像资料(时间不超过5分钟)。资料中要有所改进或设计产品的实物演示、不得出现作者或单位名称,重要环节应有字幕提示说明;相关设计原理、制作流程等文档资料用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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