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根据《
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和《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83号)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
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根据《
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和《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8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2011年至2015年由财政部安排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开展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活动补助、能力提升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服务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综合实践基地等公益性单位。
第四条 用于项目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安排使用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和专款专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