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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2011年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推荐活动的通知


  三、评定方式

  2011年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推荐活动,采取各地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大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等相结合的形式,分为各地行政管理部门初选推荐、大众投票评选、专家评审、网上公示、认定五个环节。

  (一)各地行政管理部门初选推荐。候选村均应为行政村,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选定产生,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报送3个候选村,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报送2个候选村,已被认定为2010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的村不再参加本次活动。请各地休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报送条件和数量要求,推荐候选村。此次活动的候选村材料均将在网上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和投票,要求各地休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并对所有上报我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11年7月20日前报我部乡镇企业局,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一并报送。

  (二)大众投票评选。委托人民网对报名信息进行整理加工,制作活动官方网页、投票网页,并开通短信投票平台。8月1日至9月15日请社会大众通过网页或者短信平台对候选村进行第一轮投票,具体要求请于8月1日后查询活动官方网页。截至9月15日,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得票数第1名的村晋级第二轮投票。9月16日至10月15日请社会大众通过网页或者短信平台对候选村进行第二轮投票,前20名的候选村晋级专家评审环节。

  (三)专家评审。组织专家组对得票数前20名的候选村进行评审,根据有关标准,选出10个村。

  (四)网上公示。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对拟认定的村在人民网、中国农业信息网和魅力城乡网上进行公示。

  (五)认定。对网上公示无异议的村,由我部予以认定。

  四、须提交的材料

  (一)文字资料

  请各参选乡村认真填写《2011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推荐表》(见附件)。

  (二)图片资料

  请各参选乡村提交20幅以上的与文字介绍相对应的图片,规格:1024*768以上,大小:500K以内, 以备图文结合刊发时选用。

  (三)视频资料

  如有相关视频,请刻录成光盘一并提交。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将电子版刻录成光盘,随文字材料一并提交。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休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对所有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在《2011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推荐表》盖章后,统一行文报送我部乡镇企业局休闲农业处。请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和数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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