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出席国际海事组织无线电通信与搜救分委会第15次会议报告的通知
(海办[2011]5号)
国际海事组织无线电通信与搜救分委会第15次会议于2011年3月7日至11日在伦敦IMO总部召开,现将《出席国际海事组织无线电通信与搜救分委会第15次会议报告》印发你们,供参考。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出席国际海事组织无线电通信与搜救分委会第15次会议报告
国际海事组织(IMO)无线电通信与搜救分委会(COMSAR)第15次会议于2011年3月7日至11日在伦敦IMO总部召开,来自69个国家、1个联系会员(中国香港)、3个联合国专门机构和23个政府间或非政府组织派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本届会议主席C.Salgado先生(智利)主持。经过选举, C.Salgado先生(现任主席)和H. Supriyono先生(印度尼西亚)当选2012年会议主席、副主席。
经批准,由我部海事局、通信中心、救捞局、搜救中心总值班室、中国船级社、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局、山东海事局及驻英使馆海事处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本届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国际电信联盟(ITU)海上无线电通信、卫星通信(Inmarsat和Cospas-Sarsat)、搜救、电子航海(E-Navigation)等议题。会上成立了搜救(WG1)、技术(WG2)和 E-Navigation(WG3)三个工作组以及IMO 关于 WRC-12议程立场起草组、MSI文件起草组。现将代表团出席会议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GMDSS前瞻性研究和现代化
GMDSS前瞻性研究和现代化的目的是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对现有的、以模拟技术为主的GMDSS通信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其工作范围不仅限于通信技术和设备,而且涉及到SOLAS公约等规则的修订和无线电通信业务及频率的变更。
本次会议研究认为,此项工作应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划定研究工作范围,明确方法和时间安排;第二阶段是对GMDSS各分系统组成和工作程序进行复审评估;第三阶段进行现代化升级改造。整个过程预计约15年。
GMDSS现代化工作范围很广,本次会议确定以下具体问题应纳入GMDSS复审和现代化过程:
(一)关于修订SOLAS公约第四章有关VHF EPIRB设备配备和海上维修能力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