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军民测绘融合发展机制
通过联席会议、会商交流、沟通联络等多种形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军民测绘服务保障的常态化协作。加强军民测绘规划计划的协调衔接。建立军民应急测绘保障协调的长效机制和测绘重大项目协作机制。加强军民测绘科技创新协作,建立成果共享机制以及测绘科技创新成果军民两用双向转移机制。以国家标准为基础,加强军民测绘标准化协作,共同开展标准宣贯工作。健全军民测绘融合发展配套法规制度。
十一、完善测绘体制机制,提高测绘监督管理能力
加强测绘行政管理,全面推进测绘依法行政。以建立高效统一的测绘行政管理组织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测绘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全面履行测绘工作统一监管职能,促进测绘地理信息科学发展。
(一)完善管理体制
推进测绘管理机构更名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机构。强化地理信息获取、使用、协调、监管的相关职能。按照统一、有效、协调的原则,加强省、市、县级测绘管理机构建设,深化层级监督。加快测绘事业组织结构调整,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出版类单位转企,构建测绘生产、科研、成果管理和服务、产品质量监督、教育培训等业务分工明确、结构完整、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测绘事业单位组织体系。
(二)加强法规政策建设
启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工作。制定和修订地图管理、质量管理、基础设施管理、资质资格管理、地理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与安全管理、不动产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指导地方测绘法规和规章的配套建设。加快制定卫星导航、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的应用政策,引导并规范其产业健康发展。
(三)健全测绘管理运行机制
构建国家、省、市、县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市场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测绘质量和成果安全管理,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行为。进一步加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与法制、安全、工商、新闻出版等多部门的协作机制。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评定、分类和发布体系。完善外国人来华测绘管理制度,强化对外国人来华测绘的监督管理,加强外资进入我国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管理。大力推进测绘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测绘执法机构、执法装备和队伍建设。深化测绘行政执法制度改革,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县测绘行政执法机构作用。健全测绘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测绘行政执法行为。
十二、促进人才队伍全面发展,不断提升测绘软实力
实施人才强测战略,构建一支适应测绘信息化发展、有利于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的现代化测绘人才队伍。大力发展和弘扬测绘文化,为推动测绘地理信息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保障,增强人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测绘软实力。
(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党政、经营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测绘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形成一支具有高超技艺的技能型人才梯队。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努力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测绘地理信息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创新开放式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改善基层测绘人才队伍现状,切实提高基层测绘人员的素质。着力推进注册测绘师制度实施,建立科学的注册测绘师胜任能力框架体系。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等人才教育培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