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税函[2011]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2011年全国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税务总局(教育中心)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2011年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11年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工作主题,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启动“十二五”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发展规划,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以“统筹、改革、提升、加强”为着力点,规范领导干部培训,加强高素质专业化骨干培训,创新一线人员岗位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任务,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发挥教育培训在建设学习型税务机关中的引领作用,为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搞好统筹规划,奠定“十二五”时期教育培训改革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税收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制定好、实施好“十二五”时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不断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要突出前瞻性。按照中央和税务总局党组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要求,着眼未来税收事业发展改革需要,体现税收工作形势任务发展的新特点,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运用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近年来形成的一系列新经验,做到既符合实际情况,又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前瞻性,确定目标,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分步推进。二要体现针对性。各级税务机关、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认真总结“十一五”时期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验,查找影响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的体制、机制及组织管理、条件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思路,制定解决措施;三要力求具体,便于考评。各项工作既要有明确的思路,有具体的目标要求,又要有可操作性。主要目标既要适度超前、鼓舞人心,又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做到量化指标,便于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