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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的意见


  三、下大力气抓好蔬菜质量安全

  蔬菜质量安全关系重大,务必下大力气把各项措施抓紧抓细,落到实处。一是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加快高毒农药淘汰步伐,支持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使用,推行农药分类管理、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和农药经销登记制度,从源头上解决滥用农药问题。三是以农药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为重点,加快相关标准制修订步伐,大力推动标准化实施示范,积极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生产,加大蔬菜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保护力度。四是加快建立蔬菜质量追溯体系,大城市郊区和重点蔬菜生产基地,要率先实行蔬菜生产档案记录,推行包装标识上市。建立健全蔬菜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强化风险评估与监测,全面摸排苗头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在蔬菜生产基地县基本建成覆盖面广、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验检测体系。

  四、积极引导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

  促进蔬菜生产方式转变重点是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提高蔬菜生产和销售的组织化程度。一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在蔬菜主产区,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因地制宜,积极引导菜农联合起来建立蔬菜生产合作社,重点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蔬菜示范社。二是加大对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对合作社建设仓储、冷藏、加工设施以及购置质量检测与冷链运输设备、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活动等给予扶持,并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用地、人才等政策体系。三是加强对合作社的业务指导,建立一批合作社培训基地,大规模开展蔬菜生产经营人才培训,帮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增强对菜农的凝聚力,逐步构建蔬菜产业发展的自律机制,以适当形式对优秀蔬菜专业合作社及带头人给予表彰。四是全面推广“农超对接”营销模式,积极开展合作社与农资生产企业、高校食堂、龙头企业对接试点,支持有条件的蔬菜合作社在城市建立直销网点、社区连锁店和超市专卖场,创新蔬菜产销模式,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增强菜农在市场经销中的话语权。

  五、多措并举搞好产销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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