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举办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市函〔2011〕54号)
各省、自治区文化厅,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贯彻落实
文化部《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培训规划(2011-2015年)》,今年,我司组织各地推荐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师资,经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师资评审小组复核,确定了师资预备人选。为加强师资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我司决定举办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6月27日-7月1日(6月27日18:00前报到,7月2日离会)。
二、培训地点
中央文化干部管理学院(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南路5号)。
三、参训人员
全国各省(区、市)及相关部委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师资预备人选(名单附后)。
四、培训内容
1、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
2、教学法与培训技巧;
3、多媒体课件制作。
五、有关要求
1、各地要积极组织本辖区师资人选参加培训,未参加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纳入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师资库。
2、参训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授课领域,原则上每人不超过两个领域。每名参训人员要提前准备所授领域完整电子课件(可供1-2小时教学使用),并在培训期间进行试讲(每人15-20分钟)。
3、尚未上报师资推荐表及汇总表电子版的地区要尽快按要求上报材料。
4、请各地统一将参训人员报名表及个人电子照片于6月22日前报中央文化干部管理学院,邮箱地址:px0002@126.com。
5、参训人员交通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化市场司联系人:杜荣华